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政務督辦、考績考核工作。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外宣、公文管理、信息網絡建設、政府采購、內部安全、檔案、保密和后勤接待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機關重要文件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商務系統出國(境)團組審核、申報、政審和出入境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牽頭信訪、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商務工作的財稅、金融、外匯、保險政策,牽頭擬訂促進商務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承擔局行政經費的使用管理,牽頭編制預決算并執行;承擔局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和內部審計工作。
承擔局相關行政審批、審核職能。負責區本級相關商務審批事項的行政許可、備案、審核轉報工作。承接省廳、市局委托的審批事項受理工作。負責制定區本級商務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辦事流程。負責審批制度改革相關事項的對接和推進工作。負責行政許可檔案整理并定期移交歸檔工作。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訴訟等相關工作。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憑證的備案監督工作。規范異地商會登記管理。
(一)貫徹執行關于市場采購貿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試點范圍內市場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編制擬定、修編、報批。
(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試點范圍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或轉報、投資計劃下達等。
(四)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供應商、服務商的準入審核、甄選及管理。
(五)負責試點范圍內企業及經營戶的管理與綜合服務,加強企業及經營戶的分類管理,建立市場經營戶信息化管理系統。
(六)負責試點范圍內企業及經營戶投訴服務工作,受理、協調和處理投訴事項。
(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試點范圍內企業培育、平臺搭建、產業優化等產業轉型升級工作。
(八)協助商務部門做好市場采購貿易聯網信息平臺日常運營維護和跨境電商業態培育。
(九)負責牽頭試點范圍內招商工作及招商項目洽談等。
(十)負責牽頭組織試點范圍內企業及經營戶參加國內外各類商品展覽交易活動。
(十一) 承擔商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關于電子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電子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
(二)擬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則;
(三)承擔電子商務重點課題的研究、推廣、應用;
(四)承擔商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對外投資、電子商務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相關的政策,起草規范性文件。
(二)統籌國內貿易流通工作。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發展。推進現代流通方式發展和供應鏈創新應用。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培育消費促進平臺,指導和促進消費升級。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憑證的備案監督。
(三)負責電子商務促進工作。引導和支持電子商務平臺、電子商務服務體系、電子商務產業基地等發展。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運行監測和服務支撐體系建設等工作。
(四)承擔外商投資企業備案審批、督促檢查相關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區對外貿易業務,宏觀管理全區進出口商品;負責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推動我區出口品牌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負責全區外經貿統計和信息發布、政策咨詢。
(六)負責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規范機電產品出口秩序,指導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指導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和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
(七)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
(八)初審異地商會在鹿城成立申請和出具初檢意見,規范異地商會登記管理。
(九)承擔局相關行政審批職能。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完善消費促進體制機制,發展現代流通方式,加快供應鏈創新與應用,打造中高端消費集聚平臺,著力營造更加優越的營商環境,開拓國內外市場,推動內外貿融合發展。以“一帶一路”建設為統領,大力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全力打造更高能級的開放大平臺,推動開放朝著高質量、競爭力、現代化方向轉變,加快構建全面對外開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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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88035513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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