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做好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管理。
2.協助做好人力資源開發和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有關工作;負責流動人員的檔案管理工作。
3.負責各類人才引進工作;為企事業單位提供各種人力資源服務項目;
4.協助做好各類人才招聘活動;收集和發布人才供求信息和開展人才信息咨詢服務。
5.完成溫州市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1、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考試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
2、負責制定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支出管理制度,規范個人收入分配。
3、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數據維護、管理和統計工作。
4、參與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的審批工作,參與其統一結算后工資數據的生成、維護及發放。
5、完成溫州市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溫州市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領域的統計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實施全區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人才選拔、培養、引進等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失業保險政策。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四)負責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綜合管理全區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監督。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五)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置管理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工作。擬訂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六)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管理。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八)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息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違法案件。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以創業帶動就業,完善收入分配體制機制,努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實現更高質量就業和更體面勞動。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破除人力資源開發體制機制障礙,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統領,加強整體謀劃、系統設計和改革落地,提供優質公共服務,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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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88995808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鹿城區廣化街道龍瑞大廈A幢5-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