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008003001001/2025-52110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5-01-2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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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區公布了《關于2025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定點銷售、燃放的通告》,為便于準確理解和把握政策,現將文件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營造歡樂吉慶的節日氛圍,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鹿城區實際情況劃定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燃放的時間和區域。 二、政策依據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66號)、《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號)、《溫州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定點銷售及燃放時間 2025年1月28日至30日(除夕至正月初二)共三天時間;上述規定以外的時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二)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 七都街道:七都高品街春月江瀾東側人行道 濱江街道:惠民路與甌江路交叉口159花園對面空地 松臺街道:望江東路郭公山石像前廣場空地 雙嶼街道:甌江路與甌南路交叉口北面空地 豐門街道:甌江路與下店路交叉口(東甌漁港停車場西側路口) 藤 橋 鎮:藤橋鎮戍浦江公園北側沿中央大道人行道 除上述臨時銷售點外,鹿城區其他區域一律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三)煙花爆竹允許燃放點 七都街道:七都島南側觀鳥臺至望城驛站段二級平臺 濱江街道:鹿城廣場北側甌江江堤觀景平臺 廣化街道:春天餐廳至東甌大橋甌江沿線江堤觀景平臺 雙嶼街道:望江西路和泰力路交叉口北側江邊觀景平臺 豐門街道:巖門公寓東南側江邊觀景平臺 藤 橋 鎮:戍浦江公園南側沿江段 除上述定點區域外,鹿城區其他區域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及易燃物的種類 1、孔明燈、鋼絲棉等; 2、《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13)中的A級、B級煙花爆竹; 3、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險性大、含高敏感度藥物的煙花爆竹; 4、非法生產、經營的假冒偽劣煙花爆竹。 (五)煙花爆竹銷售、燃放應當遵守的規定 1、燃放時應當按照燃放說明正確、安全燃放,并遵守有關規定。 2、銷售點和燃放點周邊請勿違規停車,過往車輛請提前減速,服從現場交警及管理人員的指揮,安全有序通行。屆時將對重點燃放區域實行交通管制,具體事宜另行通告。 3、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要限制經營規模及品種,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以及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爆竹,不準超量儲存,并在劃定經營區域內銷售。 (六)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 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監督舉報電話:區公安分局(受理非法運輸、燃放等舉報):110;區應急管理局(受理非法生產、銷售等舉報):0577-88575028。 四、解讀機關和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溫州市鹿城區應急管理局; 解讀科室:安全生產監管科; 聯系電話:0577-88570759。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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