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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溫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溫住建發〔2023〕72號)、《溫州市鹿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辦法》(溫鹿政辦〔2024〕43號)等文件規定,對各申請家庭進行準入條件審核。經審核,擬對下列31戶申請家庭取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自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3日止,共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請及時向我單位反映:88193902、88224841。 ? ? ? 溫州市鹿城區房產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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