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302002523219F/2026-1010581091 | ||
| 組配分類 | 審批公示 | 發(fā)布機構 | 區(qū)農業(yè)農村局(區(qū)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7-0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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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受理由溫州市城鄉(xiāng)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提交的關于要求審批溫州市濱江商務區(qū)蒲州(東)片區(qū)市政工程I標段(蒲江南路、恒源路)-填河段圍堰涉河建設項目的申請材料,根據《浙江省水域保護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予公示。公示時間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公眾可在公示期內以來電、信函、傳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詢相關信息,并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凡與該行政許可事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在公示期內,持有效證件以及證明利害關系存在的證據材料,向我局申報登記為利害關系人,依法行使陳述、申辯以及申請聽證等權力。逾期不申報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力。? 一、項目基本情況 1、建設單位:溫州市城鄉(xiāng)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2、項目位置:蒲州河支河 3、工程內容:因施工需要,在蒲州河支河設置臨時圍堰。臨時圍堰為全斷面橫向圍堰,樁頂標高3.2m,底標高-5.8m,長30.56m,距離道路駁岸≥7.5m。工程完工后立即拆除,拆除后不再占用河道。 4、占用水域面積:342.28㎡。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補救措施: (1)加強對涉河處河道水位與沖淤情況的觀測,做好臨時圍堰周邊的清淤工作,保證水流順暢; (2)護岸保護范圍內的禁止堆載;施工過程中加強護岸安全監(jiān)測及自身圍堰安全監(jiān)測;圍堰內部岸邊要結合開挖放坡做好支護; (3)工程結束后及時拆除圍堰,并對于施工破壞的水利設施及時予以修復。 6、占用水域時間:2026年7月20日至2027年7月19日。 二、審批單位: 鹿城區(qū)農業(yè)農村局 聯(lián)系電話:0577-56588369 郵編:325000 聯(lián)系地址:鹿城區(qū)寬帶路18號607。 鹿城區(qū)農業(yè)農村局 2026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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