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008003001001/2025-54244 | ||
| 組配分類 | 區政府規范性文件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公室(區外事辦、區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7-0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文號 | 溫鹿政辦〔2025〕22號 | 有效性 | 有效 |
| 統一編號 | CLCD01-2025-0003 | 下載閱讀版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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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區政府直屬各單位: 《溫州市鹿城區新溫州人青年安居計劃實施方案》已經十屆區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溫州市鹿城區新溫州人青年安居計劃實施方案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優化青年發展環境,更好為各類青年群體提供住房服務,打造萬人安居計劃,助力溫州“強城行動”,吸引廣大青年來鹿創新創業創未來,根據《關于實施“青鹿計劃”全力打造強城行動青年人才首選地的意見》(鹿委人〔2024〕1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則 通過建立健全人才安居保障體系,優化住房資源配置,創新安居保障方式,為青年提供多元化、個性化且經濟實惠的安居選擇,為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人才提供多樣化的住房解決途徑,顯著提升青年人才在鹿的生活質量和歸屬感,助力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針對來鹿城求職、就業創業的新溫州人青年群體,構建安居保障支持體系,打造青年人才“來鹿無憂、留鹿有家”的安居環境。 二、申請對象 新來鹿求職及新在鹿就業創業的45周歲以下青年。 三、保障標準 (一)新來鹿求職青年 1.免費入住青年安居公寓。提供最多2次、每次最長不超過15天的免費住宿。其中,青年為F類以上人才及在企業、科研院所工作的全日制大專生、初級職稱人才和三級高級工的,提供“先入住后就業”免租入住公寓3個月服務。具體根據《關于實施“青鹿計劃”全力打造強城行動青年人才首選地的意見》(鹿委人〔2024〕1號)執行。 2.入住驛站給予補貼。提供最多15天入住指定驛站,按每天120元每床位給予補貼。補貼申領方式為“先住后補”,流程為“入住驛站—直付房費—本人申領補貼”。具體參照《關于“510+行動計劃”住宿補貼、實習生活補貼和交通補貼操作辦法補充說明的通知》(溫人社發〔2023〕46號)執行。 (二)新在鹿就業創業青年 可優惠入住青年安居公寓。提供最多2次入住青年安居公寓,累計入住時間不超過180天,面積標準不超過40平方米/人,租金為市場評估價的60%,超過40平方米的租金按照市場評估價的100%計收。其中,青年為F類以上人才及在企業、科研院所工作的全日制大專生、初級職稱人才和三級高級工的,DEF類人才可享受1折配租優惠,全日制大專生、初級職稱人才和三級高級工可享受3折配租優惠。1年期滿后,DEF類人才可再次享受4年3折配租優惠,全日制大專生、初級職稱人才和三級高級工可再次享受4年5折配租優惠。具體根據《關于實施“青鹿計劃”全力打造強城行動青年人才首選地的意見》(鹿委人〔2024〕1號)執行。 求職免費住宿與驛站補貼政策不能重復享受,免費住宿不計入享受過政府租房類住房優惠政策,申請人及配偶不列入溫州市住房優惠政策核查范圍。 四、申請程序 (一)新來鹿求職青年 1.申請條件。申請人在鹿城區沒有社保繳納記錄,申請人及配偶在溫州市區(不含洞頭區)均無住房。 2.申請填報。申請人掃微信二維碼或登錄溫州市鹿城區人才住房管理系統(https://lcrczf.lucheng.gov.cn),按提示填報信息,并如實上傳以下材料:(1)應聘單位出具的求職情況說明(內容需涵蓋求職人信息、擬應聘崗位等,需公司蓋章);擬錄用人才,提供公司出具的擬錄用通知等材料。(2)個人出具求職說明(內容需涵蓋本人信息、擬求職或應聘單位等,需本人簽字);若為非應屆畢業生,需要提供過往社保證明。(3)學歷學位證書及在線驗證報告,非人才可不用提供。(4)身份證正反面。(5)無房證明(浙里辦打印不動產證明)。 (二)新在鹿就業創業青年 1.申請條件。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全職在我區用人單位工作且已與在鹿用人單位簽訂1年(含)以上全職工作合同、以在鹿用人單位為主體繳納社保(職工養老、職工醫療、機關養老至少繳納一種)1個月以上。(2)申請人及配偶在溫州市區(不含洞頭區)均無住房、均未享受過溫州政府住房優惠政策。 2.申請填報。申請人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登錄系統(https://lcrczf.lucheng.gov.cn),按提示填報信息,并如實上傳以下申請材料:(1)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護照)。(2)簽訂1年以上全職工作合同和相應證明材料。(3)以在鹿用人單位名義繳納社保(職工養老、職工醫療、機關養老至少繳納一種)到賬1個月以上且目前為在保的證明材料(申請人可在浙里辦查詢下載)。(4)申請人婚姻狀況材料。(5)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相關法人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以及用人單位近6個月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完稅證明。 五、安居活源 青年安居公寓(人才公寓)在滿足新溫州人青年住房保障的前提下,空置率超過20%時,空置房源可以由區屬國有企業進行市場化運營,放寬對象群體,優先滿足在市區(不含洞頭區)工作(提交工作證明)、且在鹿城區無房的群體,區屬國有企業自行設置市場化運營標準。 六、租后管理 (一)入住管理 1.簽訂租賃合同。配租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攜本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到區屬國有企業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簽訂合同或簽訂合同滿5個工作日后無正當理由未入住的,視為主動放棄該批次配租資格。 2.房源核驗。區屬國有企業應在配租對象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與配租對象約定入戶驗收,并登記相關信息。完成房屋入戶驗收的,區屬國有企業開具入住通知書。區屬國有企業對配租房源應建立房源檔案,在配租對象入住前與退房后應入戶檢查和驗收房源情況。 3.辦理入住。配租對象攜入住通知書,應在7天內到區屬國有企業領取鑰匙并辦理入住手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入住手續的,視為放棄承租資格。配租對象應及時辦理繳納水、電、燃氣、電視、電信、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二)監督管理 對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租賃住房的申請人,記入誠信檔案;對以欺騙等手段承租租賃住房,責令限期騰退承租房源并記入誠信檔案,自騰退房源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租賃住房保障。 七、資金保障 青年安居公寓(人才公寓)相關改造費用由區屬國有企業自行承擔,房源租金標準由區屬國有企業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報區國企聯席會議審定。新溫州人青年安居計劃政策優惠補助列入部門年度預算中,由區財政局予以資金保障。 八、部門職責 區委組織部(區委人才辦)、區住建局、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團區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鹿城分局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各項工作。區屬國有企業作為運營單位,負責入住管理、日常運行、退出騰退、改造配置等后續具體事務性工作;區工業發展集團作為首批房源的運營單位。新來鹿求職及新在鹿就業創業青年中屬于非青鹿計劃人才的,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審核社保記錄,區住建局負責審核對象資格;新來鹿求職及新在鹿就業創業青年中屬于青鹿計劃人才的,參照《關于實施“青鹿計劃”全力打造強城行動青年人才首選地的意見》(鹿委人〔2024〕1號)執行。 九、其他事項 本方案自2025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鹿城區新溫州人青年安居計劃首批房源清單 ????????? 2.住房協查授權書 附件1 鹿城區新溫州人青年安居計劃首批房源清單
附件2 住房協查授權書
本人(及配偶)均已了解《溫州市鹿城區新溫州人青年安居計劃實施方案》,現同意授權并配合鹿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住房情況等相關信息進行核查。 特此授權。 授權人、配偶: 日 ?期: 相關政策解讀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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