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鹿城區園林綠化管理中心)
(一)宣傳、貫徹、執行上級關于園林綠化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編制全區園林綠化發展中長期規劃、綠地系統規劃和年度計劃,協助區重大建設項目的實施,具體負責本區綠化配套設施的建設提升和管理。
(三)負責區管道路綠化帶、道路附屬綠地、公園、廣場以及其他綠地的養護管理工作。
(四)負責區管古樹名木的養護管理工作。
(五)參與全區園林綠化相關建設項目方案的會審、竣工驗收和移交等工作。
(六)負責全區范圍內的綠地開挖、占用,該表綠地性質,樹木修剪、砍伐、移植等行政許可的行政輔助工作。
(七)負責指導全區綠化建設項目、改造提升、養護和管理工作,為全區綠化建設、養護管理提供技術指導。
(八)承擔全區范圍各單位和街鎮所屬公共綠化管養工作情況督查考核的行政輔助性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